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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麒麟园区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比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麒麟园区照明系统改造项目需采购一批设备及其配套安装服务。

1、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

2、项目范围:地下车库及所内室内公共照明区域(电梯间、楼道、过道);

3、项目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4、质保要求: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电控、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并提供一年的售后质保服务(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因设备选型、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等问题引起的故障维修及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须由供应商负责。

5、项目编号:NIGLAS-GC-2025007

二、比价须知

1、工期要求:30天;

2、报价要求:项目限价20万元,报价超过此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标准;

4、截止时间:请于2025 10  21  17:00 时前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 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A栋财务资产处汪老师收。请在邮件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项目名称:XXXXXXX;供应商名称:XXXXXX;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邮寄后请将“项目名称、承运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项目投寄人姓名及手机号等信息”发送至yqwang@niglas.ac.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未发送,视为放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同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附件3★条款所需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现场踏勘

本项目为升级改造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原有设备、线路等实际情况以及项目改造后的目标需求。

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9时-1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5-86882110

现场踏勘所需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现场踏勘情况自主进行,并满足项目的商务及技术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应充分考虑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环保措施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进行报价。中标后将不再另行结算支付。

六、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点“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材料); 

2、加盖公章的报价清单;

3、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原件;

4、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以上文件逾期提交或文件不全视为放弃,不予评审。

七、评选标准

采购人将根据递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评估,比价采购中标原则为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中标。

技术联系人:沈老师 025-86882110  

报名联系人:汪老师 025-86882056

财务资产处

2025年10月15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