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程
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完善选拔机制的原则,结合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教育部复试条件和本所复试分数线的拟录取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复试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业务素质复试、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名单确定
应同时达到教育部和本所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三、资格审查和考生要求
考生本人于指定时间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前往本所研究生部签到,往届生需要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同时提前查看具体复试地点。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在宁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遵守考试纪律,珍惜个人名誉,争当诚信公民。
为了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2、英语及计算机等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各种获奖证书;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照(2寸)一张;
6、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见附件);
7、往届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8、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四、复试组织和安排
1.复试具体时间为:
4月15日(星期三)
14.00—17.00 报到(办公楼204房间)
4月16日(星期四)
07.55— 空腹体检
(本所办公楼门口集中,统一前往南京军区空军机关医院)
13.30—14.00 英语听力考试
(英语听力考试放大喇叭)
14.00—17.00 专业课笔试
(英语听力和笔试均在湖泊楼3楼会议室)
4月17日(星期五)
08.30—10.00 英语口试
(办公楼2楼208会议室)
10.00—12.00 专业口试
2.复试考生专业口试分组
第①组:自然地理学——办公楼2楼208会议室
第②组:人文地理学——地理楼2楼208会议室
第③组: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楼4楼414室
第④组:环境科学——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五、复试内容
1、英语
a.听力——参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英语口试和听力测试办法》(试行)执行。满分50分。
b.口试——参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英语口试和听力测试办法》(试行)执行。满分50分。
2、专业笔试
《自然地理学》或《环境学概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3、专业口试
a.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当前研究热点的了解情况);
b.灵活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c.逻辑思维及应变反应能力;
d.语言表达能力;
e.研究兴趣和爱好;
f.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发展能力;
满分为100分。
4、品德考核
考核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亲和力、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人文素养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主要采用审核考生基本资料及面试提问形式;必要时可同时采取函调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不记入复试综合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必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5、体检
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
复试成绩计算:[英语(听力+口试)+(专业笔试÷1.5)+专业口试]÷3;60分为及格,100分为满分。
六、录取
1、各复试组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5:5的比例加权,即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产生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队,并提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的建议名单。
2、本所研究生招生小组根据各专业复试组上报的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最终集体研究确定2009年硕士招收的正式录取名单。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将不予以录取:
a、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b、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c、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本着尊重考生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本所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规程、拟录取名单、分专业考试录取情况等在网上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布一周内向复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或书面投诉,由所招生领导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监督及投诉电话:025-86882031
Email: wwgu@niglas.ac.cn
八、调剂录取
未列入复试名单而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落榜考生应及时考虑对外调剂。在落实调剂接收单位后,请及时通知我所招办,由我所招办协助办理调剂手续。
九、其他
2009年本所不接受调剂考生。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生部
200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