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总 结 报 告
姓 名
编 号
所 在 设
站 单 位
项 目 名 称
资 助 金 额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会 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须 知
1、本总结报告封面上的“编号”系指申请进站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或有关省、市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统一编号。
2、封面上的“所在设站单位”,含经批准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非设站单位。
3、剩余资助金和物品是留给设站单位或带走,请在相应栏目中画“√”。
4、填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翔实。如有的栏目无内容可填,请写上“无”、“未”等字。
5、请打字或用钢笔、圆珠笔正楷书写。
6、到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或有关省、市人事部门办理出站分配手续的资助金获得者,在提交有关出站材料时,应一并将总结报告交给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或有关省、市人事部门。
各有关省、市人事部门于每年十二月底,将所收到底资助金获得者的总结报告转交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