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湖泊湿地子平台建设洪水影响评价项目询价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NIGLAS-CG2026011
2、项目名称:长江中游湖泊湿地子平台建设洪水影响评价项目
3、项目地点和范围:中国科学院鄱阳湖湖泊湿地综合研究站站(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锦岗路113号)附近、庐山市沙湖山管理处附近
4、服务期限:3个月
5、项目预算:预算限价16万元
二、洪水影响评价内容及要求
1、内容
为扎实推进碳汇监测子平台建设项目的合规有序实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中国科学院鄱阳湖湖泊湿地综合研究站站(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锦岗路113号)、庐山市沙湖山管理处碳汇监测子平台建设符合鄱阳湖流域防洪安全。根据有关部门要求,需对“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
2、要求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获江西省有关水利部门允许建设的审批件材料。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其他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水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专业工程咨询资信.
(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非空壳企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存在实缴资本为零、无实际经营人员、未缴纳社保等无履约能力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磋商须知
1、报价要求:报价超过项目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2、响应文件: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报价,则不需要提供);
(4)报价人营业执照;
(5)水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专业工程咨询资信证书;
(6)业绩:提供报价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洪水影响评价合同,至少1个,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7)提供距本公告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不存在实缴资本为零、无实际经营人员、未缴纳社保等无履约能力情形的证明文件(提供天眼查企业工商信息截图);
(9)加盖公章的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的说明;
(10)资格条件声明
以上文件逾期提交或文件不全视为放弃,不予评审。
3、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17 日 17:00(北京时间)
邮寄信息: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A栋201财务资产处,汪老师收,025-86882056。响应文件寄出后,请将“承运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报名投寄人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cwc@niglas.ac.cn,邮件名格式为:“长江中游湖泊湿地子平台建设洪水影响评价项目-供应商名称”,未发送邮件视为放弃。
4、其他说明
(1)应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2)所有纸质文件均须胶装,随同电子版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包装上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及联系方式;
五、评选标准
我方将根据递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评估,采购中标原则为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中标。
六、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邓老师 13814097705
报名联系人:汪老师 025-86882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