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B楼一层实验室改造项目询价磋商公告

一、项目内容

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B楼一层实验室改造项目施工内容包含:(1)装饰安装工程:实验室内部拆砌墙、原有气体管路拆除、吊顶、门、窗及其它装饰安装;(2)通风工程:通风橱、排风试剂柜、排风罩、通风管道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编号:NIGLAS-GC-2025005

三、实施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

四、现场条件:实验室内部具有施工所需的水电条件;

五、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六、限价要求:项目限价228349.67元;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八、质保期限: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

(2)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及生产考核B类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项目负责人同时在采购人两个及以上项目执业。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询价磋商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应充分考虑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环保措施、有害物质排放指标控制与处理、现行规定要求对工程实体或有关材料检验、抽样检测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进行报价。中标后将不再另行结算支付。

5、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购的材料,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工程量清单,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

6、报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内容和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工程施工所需的明示的和隐含的一切费用。

7、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8、中标单位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

9、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未报价的措施项目费视同含在其它措施项目费内,工程结算时不另行增加。

10、采购人对于现有的施工条件将不增加任何投入,涉及到场地标高、水、电、路、临时围墙等可能增加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应予以考虑,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意向单位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意向单位承担。踏勘现场可与孙老师(电话:025-86882012)联系。

11、所有材料(含暂定价材料)吊装、卸车、二次搬运、验收、保管,其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组成表;

(5)项目负责人资料表(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B类证书);

(6)真实性承诺书;

(7)报价汇总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施工组织设计;

(9)业绩案例;

(10)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十二: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2: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B楼1层实验室改造项目清单.rar

十三: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满分50分)

经评审确认不低于企业成本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以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五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的98%(A值)为基准价,得满分(50分),并以此为基准来确定其它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每高于A值1%的扣0.3分,每低于A值1%的扣0.2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业绩(满分25分)

投标人2023年7月1日至今承担的单个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5万的实验室通风排风类似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5分,满分2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3、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5分)

具体评分内容及标准如下:

(1)各分部分项工程有完整的施工方案(5分)

(2)施工机械和工程材料进退场计划(5分)

(3)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具体措施(5分)

(4)确保工程进度所采取的具体措施(5分)

(5)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方式等)、保证措施(5分)

以上各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所描述的得该项分值的60%,描述较为可行的得该项分值的60%-80%,描述全面的得该项分值的80%-100%,无描述的不得分。

十二: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需加以密封,并在包装上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3、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1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提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创展路299号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A栋财务资产处收,联系人:汪老师025-86882056。文件邮寄后请将“项目名称、承运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项目投寄人姓名及手机号等信息”发送至yqwang@niglas.ac.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未发送,视为放弃。

4、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开评标,招标结果请各位投标人关注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网站。

财务资产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