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全所组织和管理科研业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作用是:业务参谋、计划与组织、管理与协调、联络与服务、执行有关决策等。主要职责:协助所领导,组织制定本所的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协调研究所各部门、配合研究室/站/中心和课题组争取各种类型的科研项目与开发任务,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的业务联系和合作;依据国家及部委、省市地方政府和中国科学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所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修正本所有关科研工作的制度、条例等;负责科研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项目申报、签订合同、成果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经费管理、科研档案、科研基地与平台建设等;协助所学术委员会工作;组织所内外学术交流;负责外事的日常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科技处设有四个岗位,分别是:
1、处长
(1)全面负责科技处的工作,组织协调科技处内部各岗位的工作,保证所内科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协助所领导,组织战略研讨、制定研究所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起草、完善所科技业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协助所领导,建立、保持与国家和地方各有关单位的良好工作关系,组织好重大课题的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
(3)做好领域前沿项目指南规划及申请立项工作并配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做好自主设立课题立项;
(4)承担所学术委员会的秘书工作,负责所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5)按照所财务报销规定审批课题报销经费;配合人事教育处做好创新团队建立、调整等相关工作;
(6)负责所科研基地建设的相关管理;
(7)认真做好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6882020
2.副处长兼重大项目主管
(1)负责各类课题经费管理与监督,协调;
(2)督促科研计划的执行,落实课题合同的签订、中期评估、验收鉴定等;
(3)协调成果的组织、规划与申报,主管知识产权相关事务(成果、专利、论文、著作、软件著作权等);
(4)负责研究所ARP科研计划与执行分项的实施和运行;
(5)负责对重大项目特别是对太湖重大项目的协调联系和监管工作;协调太湖站和各重大项目办公室关系,推进太湖水环境与生态联合监测,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6)协助处长做好日常科技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6882021
3.外事、基金主管
(1)主管所科技外事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及学术会议的申报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参与相关接待工作;做好出国留学管理和申报工作及回国人员各类基金的申报工作,做好因公护照的管理;
(2)做好国家及地方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3)负责所年度学术交流计划制定,做好学术会议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4)做好科普宣传工作;负责院地合作的内部组织、对外联系、落实和对接工作;
(5)承担科技处内部日常事务工作,完成文秘、公文、信函处理等工作;
(6)协助完成科技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6882023
4.设备与资产主管
(1)配合所技术委员会做好科研装备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设备计划的编制组织及实施管理;
(2)负责设备日常采购审批及器材帐务管理,负责监督和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做好进口设备订购及管理工作(海关免税、报关、验收等),负责协调南京地区科研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的联络工作;
(3)做好各类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所ARP科研条件的实施和运行;
(4)做好科技信息统计管理、计量与资质管理(协助完成实验室认证、各类资质证书的申报与认证工作)、科技保密等工作;
(5)负责科技档案的催缴工作;
(6)协助完成科技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6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