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所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 科研成果 │ 研究队伍 │ 国际交流 │ 院地合作 │ 研究生教育 │ 创新文化 │ 党群园地 │ 科学传播
站内搜索
国际交流
・规章制度及表格下载
・交流动态
・合作项目
・国际会议
综合新闻
・我所顺利通过中科院保密体系建设验收 [2010/11/02]
・我所2009级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圆满结束 [2010/11/02]
・我所青年联合会组织职工户外拓展训练 [2010/11/01]
・我所顺利举办坦噶尼喀湖水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国... [2010/10/29]
・我所2010-2011学年研究生会换届成立大会顺利召开 [2010/10/29]
・极化区发展模式及功能识别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0/10/26]
・我所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评估 [2010/10/26]
科研动态
・Limnology and Oceanography杂志发表我所关于...2010/11/08
・苏州市高新区相关领导到太湖水专项第十二课题...2010/11/02
・《湖泊水环境遥感》正式出版2010/10/28
・巢湖水专项第三课题召开第三季度督察会议2010/10/10
・国家重大水专项“巢湖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2010/09/16
・“大型仿生式水面蓝藻清除设备”通过中国科学...2010/09/10
・国家重大水专项“巢湖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2010/09/02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际交流 > 规章制度及表格下载
出国手续办理程序
2009-09-16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1、科技处受理合作研究、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问考察等有关学术交流项目的审查申报手续;

   2、申请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人员须是具有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的我所在册人员及在站博士后,原则上不受理博士生和硕士生申请出国(境);

   3、申请人填写出访申请表(我所网站下载),说明出访的项目、出访国家(地区)、出访目的、出访经费及来源,并附有效邀请信复印件;

   4、经所在团队和部门、科技处审核后,最后由主管外事的所长批准;

   5、申请人上网自行填报项目申请表(国际/港澳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并打印交科技处二份,同时准备相关的材料;

   6、由科技处行文报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审批;

   7、接到任务批件后,到人事处办理出国(境)政审;

   8、到省外办办理护照签证(由所科技处专人办理,缴纳300元代办费,办理护照、签证收取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9、出访项目结束后,科研人员在15天内填写项目执行总结(我所网站下载)。科技处凭总结报告、所缴回的护照办理签字报销手续。

   10、因出国办理程序繁杂,为保证您顺利出访,请提前2-3个月提出申请。

附件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04319号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73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6882010 025-86882020 传真:025-57714759 信箱:niglas@nigl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