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内外用户:
根据院相关文件要求(财资字〔2026〕1号),中心已完成第一批分析测试收费项目的成本核算、审议及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执行安排
本次公示无异议的收费项目标准,自2026年6月19日零时起生效执行,旧版收费标准同时废止。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2条收费项目及第二批待定价项目,待审议后另行公示。
二、系统调价期间暂停预约
为确保检测项目与对应收费准确匹配,中心将于6月19日至21日进行系统收费项目标准更新,期间暂停所有分析测试业务预约委托,用户通过共享平台网站提交的委托单将统一驳回。6月22日起恢复预约。
请各位用户知悉。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共技术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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